就业工作
    大学生找工作难可申请援助
    2010-01-11 00:00 网络信息部  审核人:   (阅读数:)
    “我不同意‘大学生毕业就意味着失业’的观点。”12日上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正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大学生就业确实有很多困难,政府部门将通过不同渠道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高校就业签约率低于往年
    刘正华分析,今年我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总数达28.5万人,加上外省回湘就业生1万人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6.7万人,今年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总数超过36万人,压力非常大。
    他指出,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省新增就业岗位减少。截止到目前,高校就业的签约率普遍低于往年20-30个百分点。
    湘籍学生可申请就业援助
    “省内普通高校湘籍毕业生和户口档案已迁回的、省外高校应届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都可申请就业援助。”刘正华说,符合条件的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核查公示、县级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程序,进行援助对象实名制登记。
    他表示,凡是获得就业援助的大学生,人事、劳动等部门将面向社会公开募集岗位,并开展“一对一”重点推荐就业;其次,他们在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考试时,将免收各项报名和考试费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
    □六项帮扶
    下拨5000万创业专项资金
    措施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采取“一对一”方式,对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指导、服务、推荐。
    措施 利用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为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
    措施 下拨5000万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重点对有创业愿望并符合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
    措施 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用于对经就业援助后仍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岗位援助。
    措施 设置专门窗口,为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条龙”就业服务。
    措施 对离校后未就业大学生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按照登记失业人员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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